《人再囧途之泰囧》、《畫皮2》兩部系列性或者借助早前文本影響力的作品成為2012年度中國電影票房的冠亞軍,這再次給我們提供了思考文化創造品牌價值的機會,也再次為我們重新思考原創作品與系列、改編、重拍、翻拍作品的關系提供了案例。
事實上,我國是原創影視産品最多的國家,每年新生産的電影、電視劇、動漫或舞台劇,數量極為龐大。而真正的系列、重拍、重排産品的數量則相當有限。每年生産的730部電影中,90%以上是新故事;近500部年産量的電視劇,絕大多數也是新題材。但是,這些所謂的原創作品卻絕大多數既不叫座也不叫好,既沒有藝術創新價值也沒有市場經營價值。顯然,原創與藝術價值、文化産品的商業價值之間沒有必然聯系。
然而,奇怪的是,人們對這些沒有創新價值的原創作品往往視而不見,反而每當有系列、重拍、重排作品出現時,輿論就一片批評之聲,似乎一旦翻拍、續集,就證明中國文化缺乏原創力和創新精神。
應該說,原創并不等于創新,原創也并不等于文化價值。藝術作為審美創造,根本功能是情感表達、情感共鳴、情感體驗。感情并非越新越好。在好萊塢,近年重拍、翻拍、系列、前傳作品的生産已蔚然成風,而且絕大多數都在世界電影市場上被廣泛關注和接受,奧斯卡也多次将重要獎項授予系列電影。而在中國,唯一受到青少年觀衆喜愛的當代國産動畫片也是系列化的《喜羊羊與灰太狼》。這些例子證明,文化不能為了原創而原創。
判斷一部藝術作品是否具有價值,并不在于它是原創還是翻拍、重拍、系列,而在于它是否能夠喚起觀衆的情感共鳴,帶來觀衆的情感淨化。創新僅僅是手段,情感溝通才是目的,更何況大量原創其實不過是藝術慣性和審美惰性的産物,真正有創新性的原創作品屈指可數。缺乏藝術創新和情感感染力的所謂原創作品,在我國不是太少而是太多;相反,真正能夠喚起大家共同情感體驗的改編、系列、重拍、重排作品卻太少。像 《人在囧途》、《畫皮》、《喜羊羊與灰太狼》、《非誠勿擾》這樣能夠被延伸、延續、重複使用的品牌資源還是鳳毛麟角。
過于喜新厭舊,恰恰是文化的天敵。文化産品的品牌價值,往往在于它能夠被系列化,被一次次重複使用。而每一次重複,其實都是一次藝術創新,是對品牌意義的重新注入。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不必對翻拍、重拍、系列那麼耿耿于懷。恰恰相反,如果我們能夠打造出像《007》、《變形金剛》、《暮光之城》等可以被不斷系列化的電影,那才真正能證明中國文化創造可持續的生命力。如果我們不尊重文化産業的特殊性,一味求新求原創,而不是打造産品品牌、尊重消費規律,那麼文化産業的發展很可能南轅北轍———跑得越快,離目标越遠。(來源:新清華201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