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兼斌:發揮網絡公共空間寶貴的“自組織”潛力

日期:2010-12-17作者:jc信息員 浏覽量:

網絡公共空間的“自組織”潛力啟示我們,要激發出其自身的勇氣和自覺,來維護這樣的輿論平台的健康持續發展并發揮其正面和建設性的作用。

近年來,随着社交網站、微博等社會性媒體的大規模使用,人們的話語權——即向其他公衆發表意見和看法的機會——也得到了極大的增強。這無疑是時代的進步。有人把諸如社交網站和微博這樣的網絡應用功能看作是一種民間輿論平台,不無道理。

作為輿論平台,社會性媒體在當代中國的社會演進中,正在扮演獨特的角色,其在促進社會良性健康發展方面的潛力是巨大的。在諸多的功能中,社會性媒體所擔負的社會減壓閥功能尤其值得關注和珍惜。這是因為,雖然我國已經保持了多年高速經濟發展,在世界範圍的金融危機和經濟困境中一枝獨秀,但長期快速發展也積累了諸多錯綜複雜的社會矛盾和問題,發展的可持續性面臨嚴峻的挑戰。輿論是社會的皮膚,是社會氣候的晴雨表。社會發展過程中所積聚的社會矛盾和問題,需要有一種最貼近社會大衆的方式加以反映和釋放,社會系統才能有效地維持穩定。社會性媒體作為一種民間輿論平台,當仁不讓地承擔了這樣的社會功能。以近來方興未艾的微博為例,它可以成為各級政府了解和體察民意的平台,可以成為各類企業組織彙聚民智、集思廣益的平台,從而最終成為建設和諧社會的減壓閥和推進器。但這一切,視乎我們能否善用這類新型輿論平台。

之所以提出善用輿論平台的問題,是因為這樣一個具有公共空間性質的輿論平台,客觀上存在着被濫用、從而最終導緻平台功能的弱化甚至廢止的危險。

概括而言,民間輿論平台有被三種力量濫用的危險。一是商業和資本的逐利本性所驅使的濫用沖動,網絡“水軍”從赢利目的出發,制造虛假民意。二是一些地方面對網絡批評時采取過度防衛性的辯護,對正常的批評和監督形成強烈反彈。第三種濫用民間輿論平台的危險,則恰恰來自于廣大普通網民用戶自己。

在筆者看來,網絡公共空間所展現的最為寶貴的特點,是其作為“自組織”的潛力。這也是在網絡輿論平台建設中,很值得重視的特性。

網絡輿論平台,本身就具有某種意義上的自我淨化機制或“準生命體功能”。換言之,無論是來自于外部的壓力幹預還是内部的反思精神,在一個相對比較成熟、理性的空間中,随着事件實際情況逐漸水落石出塵埃落定,人們對事件的看法和評論也會趨于客觀、公允、理性。這種趨勢,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随着議題的社會顯著度的提高,議題本身受到法律以及事件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的關注,他們作為專家和第三方的分析和評判,對于網絡輿論形成一些傾向性的共識常常有重要影響。

而另一方面,社會性媒體為普通網民提供了空前的自由言論空間,但網絡輿論平台作為一種“公共空間”,客觀上要求參與者自由和責任的平衡。如果不能很好地發揮“自我管理”的能力,使得網上的個體濫用自己言論自由的權利,對自己的網絡言論不加約束,最終侵害到他人的權利和整體輿論環境的和諧健康,則網絡輿論空間的價值、吸引力也會急劇下降,最終可能導緻所謂的劣币驅良币現象,使得大量對網絡平台最有内容貢獻的高價值用戶集體逃離或者放棄輿論平台的使用,平台自身也因此走向沒落甚至被廢止。

針對網絡輿論平台的種種可能威脅,針對網絡公共空間的自組織潛力,無論是基于實踐的觀察還是出于對社會公義的基本信任,我們認為一個健康、自信、有希望的社會,其網絡輿論平台雖然難免成為各種輿論争霸逐鹿的場所,成為各種力量追名逐利的舞台,但總體而言,這個社會是可以有足夠的勇氣和自覺,來維護這樣的輿論平台的健康持續發展并發揮其正面和建設性的作用的。

各種網絡公共空間的威脅和幹擾力量固然揮之不去,但一個健全的社會和網絡環境,特别是随着我國整體國民素質的不斷提高,社會民主化、法治化建設的推進,網絡管理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網絡和社會的自我糾錯機制能夠遏止和壓倒各種試圖濫用網絡公共空間的企圖和力量。但這樣的結果也并不是可以自動獲得的。它要求各類企業和組織有厚德載物的行業自律意識,要求我們的各級政府管理部門有風物長宜放眼量的氣度,要求我們的每一個普通用戶既要有“位卑未敢忘憂國”的情懷,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網絡素養和公民道德素養。隻有我們大家最大限度的緻力于維護網絡輿論平台作為公共空間的應有的公信力,各類微博、社交網站等社會性媒體作為民間輿論平台的功能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

(作者金兼斌系beat365官方网站黨委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轉自人民網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3498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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