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鴻:網絡劇的底線可以比電視劇低嗎

日期:2016-04-13作者:梁鵬 浏覽量:

核心提示: “傳統媒體不能播的,網絡媒體也不能播”,意味着核心價值觀的底線無論是網絡劇或是電視劇,都不能突破、必須堅守。但在非核心價值内容上,由于媒介特性、觀衆特性和接受特性的差異,網絡劇可以更加開放多樣,而電視劇則會相對正統和主流。

【摘要】“傳統媒體不能播的,網絡媒體也不能播”,意味着核心價值觀的底線無論是網絡劇或是電視劇,都不能突破、必須堅守。但在非核心價值内容上,由于媒介特性、觀衆特性和接受特性的差異,網絡劇可以更加開放多樣,而電視劇則會相對正統和主流。

【關鍵詞】網絡劇 電視劇 前置審查

随着互聯網和新媒體的超速發展,網絡和移動視頻用戶快速增加,中國的網絡視聽節目近年來出現了井噴式增長。網絡劇、網絡微電影、網絡大電影、網絡綜藝、網絡脫口秀風起雲湧,不僅數量衆多而且影響力日益提升,單部産品浏覽就可能達到幾千萬甚至過億人次,已經具備超出傳統電影和電視劇綜合影響力的可能。同時,一些網絡視頻内容存在暴力、色情、低俗等問題,引起社會各界和行業管理部門高度關注,《太子妃升職記》《上瘾》《盜墓筆記》等多部熱播網絡劇被勒令下線或修改。網絡劇等文化形态,該如何規範、誰來規範、用什麼标準規範,引起人們廣泛關注。網絡劇是不是應該與傳統媒體播出的電視劇在規範标準和規範程序上一緻,更是值得從觀念和操作層面上進行探讨和分析。

熱播劇下架引發對網絡劇自審自播、備案審查模式的争議

随着網絡劇傳播範圍的擴大,它事實上已經成為一種具有大衆影響的文化産品。因此,按照當下核心的政治原則标準、倫理底線标準、社會安全标準對網絡劇進行規範是必要的,也是符合憲法和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基本要求以及人民群衆的根本利益的。在這一點上,網絡劇與傳統媒體應該說并無兩樣。實際上,在世界各國,對面向公衆的大衆文化商品都會有基本的“底線規範”,隻是在歐美國家更多是通過健全的多層次法律體系進行規範,規範方式一般不采取前置的“檢查制度”而采取事後的“法律懲戒”。這種後置的法律規範由于強度高,往往可能轉化為對信息制造者和傳播者的前端壓力。但在中國,由于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法規執行能力不足,加上社會狀況相對複雜,“無法可依”造成依法管理難以操作。所以,中國基本采用的還是前置審查的規範模式。

而網絡劇與電視劇的前置審查程序目前還有明顯的差别。網絡劇等網絡文藝産品基本是采用自審自播、備案審查方式進行規範。播出平台對所播産品的内容負有審查監管責任;而如果播出内容出現争議,則由相關部門或行業協會進行審議,提出整改或播停要求。前段時間《太子妃升職記》《上瘾》的下架和修改,就是按照這樣的程序規範的。總體來看,這是一個行之有效的規範模式。一則強化了播出平台的主體責任,縮短了規範的程序和降低了規範的不确定性,有利于播出平台在負責任的前提下,提升對網絡劇等相關産品的自主創新能力;二則也為最終規範留出了裁決權,可以有效糾正網絡劇等産品可能出現或者未經預料到的“負面性”。這種相對靈活的規範程序,雖然多少增加了内容安全的風險性,但也大大擴展了内容創新的空間,對網絡文藝的發展繁榮有着正面的作用。

近年來,在這種規範方式引導下,各網絡平台播出的網絡劇從整體上來看,在倫理觀、社會觀、審美觀方面呈現出“主流化”趨勢,出現了《蜀山戰紀》《活着再見》《匆匆那年:好久不見》《江湖學院》等既有網絡特點又符合主流價值标準,同時還産生了廣泛市場影響的網絡劇,甚至與電視的播出标準已經基本接近,網絡電影《煎餅俠》同時也成為了獲得公映許可的影院電影。網絡劇本身正在經曆從粗放到精緻、從亞文化到主流文化的發展過程。網絡劇不僅高端作品品質有所提升,而且整體的底線水準也有所提高。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目前這種管理模式仍然可以起到推動網絡文藝發展的積極作用。我們需要進一步完善這一規範模式,使之能夠可持續地促進網絡文藝的健康發展。

網絡劇與電視劇的規範方式應該探索同中求異

電視是一個“零門檻”大衆傳播媒介,覆蓋廣、普及高,基本不需要觀衆主動選擇就可以收視,而且瞬間同步可以達到不同年齡、不同教育程度同時接受的“大衆傳播”效果。這種零門檻、同步性、大衆性的傳播特點,注定了電視(開路)在全世界都是規範最為嚴格、底線最為苛刻的媒介形式。在這一點上,歐美國家甚至比中國對電視的法律規範還要嚴格,比如黃金時間對暴力血腥鏡頭、吸煙喝酒場面、廣告内容、明星行為等都有更加嚴格的限制。

而網絡劇的傳播方式與電視劇相比,有三個明顯區别:第一,如果電視是被動接受的話,網絡劇則是主動選擇,因此它提升了接觸門檻,至少大部分未成年人不會在不經意間接觸到網絡信息,這種主動選擇的“門檻性”導緻其倫理和審美标準可以以成年人的思維判斷力為底線。第二,如果電視是同步的空間傳播、一次到達的話,那麼網絡劇則是延時的時間傳播、累計達到,因而網絡劇的影響力通常需要通過點擊的積累才能形成大衆傳播,其時效性相對更低,如果内容出現問題,可以有一定的管理緩沖餘地,其産生負面影響的程度相對較低。第三,如果電視是大衆傳播的話,那麼網絡劇則更偏向于分衆傳播。大衆傳播的受衆差異大、分歧多,一些相對敏感的話題容易引起完全相反的争議,甚至導緻意見沖突,但網絡劇的受衆則相對聚集,不同的受衆群會選擇不同的網絡劇,往往是人以群分、劇以類聚,認知差異導緻的社會意見沖突現象也會減少。因此,從電視和網絡的不同傳播方式、不同受衆門檻、不同受衆構成幾個方面來看,電視劇與網絡劇的規範,的确應該具有一定的差異化。

當然,網絡劇與電視劇規範的差異化,僅僅是指在規範程序和規範标準的把握上有一定的區别度,但在政治底線、倫理底線、審美底線方面,則正如有關方面所說的那樣,“傳統媒體不能播的,網絡媒體也不能播”。換句話說,核心價值觀的底線無論是網絡劇或是電視劇,都是不能突破、必須堅守的。但是在非核心價值内容上,特别是随着社會發展不同年齡階層職業的人接受度、理解力都有明顯差異的内容方面,網絡劇自然可以更加開放、更加多樣,而電視則會更加正統、更加主流。電視劇的相對正劇化與網絡劇的相對多樣化,相輔相成、交映成趣,本身也體現了當代文化的多元性和豐富性。

在中國,互聯網視頻傳播平台雖然是商業媒體,但“寡頭壟斷”格局基本形成。一方面互聯網企業是否能夠有效地、負責任地進行内容規範,對于企業的生存發展和品牌建構都具有重大意義;另一方面,這些傳播平台也會從初期的“爆發”式發展轉變為“内涵”式發展,在商業利益驅動的同時,主動承擔更自覺的社會責任和文化責任。企業規模越大,企業的經濟利益與社會責任之間的關系就會更加緊密。所以,雖然目前網絡劇領域泥沙俱下、魚龍混雜的現象明顯,但大浪淘沙之後,網絡劇必然會在社會各種力量的推動下,也包括在不斷完善的相應法規制約之下,成為中國文化内容産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今天這樣一個社會快速發展、文化日趨多元的時代,給網絡劇規範一個健康的方向,同時開放一片自由天空,受益的終将是文化的消費者,以及一個更加理性、寬容的社會。(來源:人民論壇,鍊接地址:http://www.rmlt.com.cn/2016/0405/422410.shtml

請升級浏覽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舊版本浏覽器。請升級浏覽器以獲得更好的體驗。